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
更新时间:2024-10-24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
10月22日,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长治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提高基本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更好保障老有所养,长治市民政局起草了《长治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优化。
到2025年底,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基本健全、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清晰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初步建立;以经济困难、失能、残疾、留守老年人等为重点的服务体系逐步完善,老年人享受助餐、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更加便利,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方案》提出5个方面的任务,以下是其中一部分,一起来看:
精准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情形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在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的基础上,优先为低收入的失能、残疾、独居、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要贡献老年人等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资金保障。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政策改革,将财政支持方式重点从“补床位”等“供方补贴”为主的模式逐步转向满足老年人需求的“补人头”等“需方补贴”为主的模式。足额保障本级承担兜底保障的公立养老机构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转经费。
发挥社会力量支持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慈善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发展为老服务志愿者,通过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及养老机构资源链接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困难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
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养老院、老年养护院、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鼓励医养结合,规划设计审查要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不得审批。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照相应国家标准规范,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加大对养老人才的培养关爱。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技工、大中专院校与养老机构实行合作,增设健康养老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医养结合领域人才培养。持续把养老护理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范围,做好养老护理员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政策。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一次性入职奖励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大专学历、中专学历工作人员,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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