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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

更新时间:2023-07-21     来源:太原日报

7月19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持续创优“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量质齐升行动第3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发改委负责人介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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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以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工作为重点,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和社会风尚,不断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太原市50多个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通过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10类行政管理信用信息,以及水、电、气、纳税、科技研发、社保等涉企特定信用信息,逐步建立起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常态化机制,将碎片化的信用信息串成线、连成面、织成网,助推形成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太原市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市审批局积极推行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承诺,对企业承诺的事项,不再事前审批。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卫健委、应急局等部门在16个领域出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信用评价良好的市场主体适当降低抽查、检查频次和比例。通过科学开展差异化监管和服务,做到“让守信者降低成本、减压力,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增压力”。

太原市建立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在评先评优、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性资金使用、行政审批等领域,发挥信用信息作用,依法依规采取为守信市场主体建立“绿色通道”、给予重点支持、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等激励措施。

同时,依法协同采取惩戒措施,在不同行业领域大力推进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和失信惩戒工作。市中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市场监管、铁路、民航等多部门共享,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限制招投标等联合惩戒措施。市人社局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和稳岗补贴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时共享至各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通过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提高失信成本,逐步在全市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自信用修复工作开展以来,太原市线上依托“信用中国协同工作平台”,及时受理市场主体提交的信用修复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省级信用管理部门。线下由太原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指派专人,负责解答企业修复疑问、受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等。2021年到2022年期间,全市共计受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891次,“信用中国”平台审核通过率100%,释放了市场主体活力,营造了市场主体“知信、用信、维信、守信、爱信”良好社会氛围。(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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