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以林长制为牵引厚植生态发展优势
更新时间:2023-08-10 来源:忻州日报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重要制度创新。近年来,静乐县坚持走“生态立县”之路,以林长制工作为牵引,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通过实施“管绿、增绿、护绿、用绿”工程,进一步厚植绿色生态优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2022年度静乐县林长制市级考核获得优秀档次。2023年被省林草局确定为全省5个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激励县之一。
烟雨万华山。范亮后摄
全面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积极构建由党政领导担任总林长的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全县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完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等7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落细林长责任,按照“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原则,建立林长制责任公示制度,及时调整人员变动后的各级林长及责任区域,制作责任碑牌265块,实现全县369名林长对150万亩林地的分级管理全覆盖。开展示范创建,全面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积极推动林长制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建设,打造了神峪沟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程子坪生态旅游示范村;建设庆鲁沟、黄金山、营坊沟、天柱山集中连片生态示范区4处。严格考核奖惩,对乡村两级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严格考评,通过考核奖惩倒逼责任落实。
严密防控森林草原灾害。强化队伍建设,组建了5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落实“靠前驻防、集中食宿,有火打火、无火巡查”巡护工作;每个乡镇精选精干力量15名,组建乡村防火应急小分队;落实公岗政策,聘用生态护林员、天保公益林护林员1245人,确保每块林地都有三级林长、监管员、护林员。提升防护能力,县财政每年投入40万元保障提升防火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护林员队伍培训和实战演练,不断提升全县整体联动防灭火应急处置能力。实施防火工程,推进以道路、水源、电力、阻隔、监控为重点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防火隔离带13公里,安装防火监控8个点位。引深防火宣传,张贴封山禁火令1000张,发放防灭火宣传手册1万册,挂插彩旗、条幅3万余面(条),发送防火短信15万条。将林长制与全县网格化管理有机结合,制定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追究办法》,加强重点人群、重要区域和重点时段管控,强化野外火源管控,连续3年特险期全县未发生森林火灾。
加快国土空间绿化步伐。紧抓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政策机遇,通过实施植树造林工程,加快乡村生态建设,进一步夯实全县生态防护体系和生态基础。持续推进国省造林生态工程,2022年实施林草造林任务2.1万亩,完成植被恢复0.305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2023年实施黄河流域防护林屏障工程1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3000亩。持续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在8个乡镇新建2000平方米以上休闲公园8处,新建村庄公共休闲绿地147个,绿化美化村庄50个,完成通道绿化157公里。持续拓宽林农致富渠道,发展干果(特色)经济林25万亩、林下经济药材种植2500亩;结合“庭院经济”,发展“小果木”,种植山楂、西梅1万亩,建设“森林村庄”50个。
强化林草资源管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把国土绿化和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划定并严守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保护红线,坚决维护生态安全底线。积极禁牧休牧,严格执行《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推进全县科学划定禁牧区、轮牧区、休牧区;出台《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实施封山禁牧,加强天然灌木林地、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管护,不断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严格湿地保护,全面执行《山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严厉打击破坏林、草、湿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湿地保护长效机制,野生植物增加到231种,雁鸭类数量较原来增长了3.5倍,逐步形成健康稳定的湿地生态系统。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林草湿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行政执法,实行问题跟踪销号管理,加大森林督查、卫片执法、违法图斑问题整改力度,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逐年减少,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逐年增加。2021年森林督查下达的455个疑似图斑、21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全部查处整改,实现如期“清零”。(王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