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三晋都市融媒体 > 都市要闻 > 时政要闻

山西省进一步延缓补缴缓缴社保费用时间

更新时间:2022-10-24     来源:山西晚报

企业可在2023年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免收滞纳金

10月23日,山西省进一步延缓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时间。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在2023年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山西省人社厅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提供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补缴期间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得作欠费处理。企业缓缴期间,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已依法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认定为正常缴费。同时,要主动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与职工落户、购房、购车及子女入学资格等政策的衔接问题。


  山西省进一步简化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流程。申请缓缴的困难企业(单位)填报有关资料,签字盖章后,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即可,不再报同级人社行政部门审批。经办机构对符合缓缴政策要求的市场主体,要积极主动对接,分类做好服务保障。要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数据共享,简化办事流程,实现企业“即申即享”,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与此同时,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将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扩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受益范围至2022年12月31日,由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拓宽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登记失业的16岁至24岁青年,补助标准为每人1500元。(武佳)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邮箱:sjdskx@163.com),我们将及时更正。谢谢!

返回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2555    投稿邮箱:sjdsblfl@163.com
本网站由三晋都市融媒体版权所有  晋ICP备19005799号-1
公安备案号 1404020200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