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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莫侥幸 行车上路终被查

更新时间:2024-07-17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

  开车上路行驶,安全排在第一,可总有一些人,明知无证还贸然开车上路,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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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7月6日,七大队民辅警在山西省晋城市陵川收费站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在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晋EXXXXX的车辆面对民警例行检查时,神情慌张,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进一步检查,驾驶员无法提供个人驾驶证件,并谎称没有携带,“12123”APP无法登录。经过民警反复询问后,驾驶人李某对自己无证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因其属于首次违法,依法对李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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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7日下午,三大队民辅警在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东阳关检查站开展夏季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起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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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7月9日17时03 分许,八大队民辅警在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二广高速天井关收费站执勤时,查获驾驶人郭某驾驶一辆白色“广汽”牌小型客车涉嫌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经公安网查询,郭某驾驶证 2016 年因醉驾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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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当场告知了当事人郭某违法事实和依据,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无异议。民警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当场交付当事人郭某,告知其15日内到大队接受处理。
《交通安全法》对“无证驾驶”的定义有两种:
  1、未取得我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2、在驾驶证被注销或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
蜀黍提醒
01
  无证驾驶危害极大,无证驾驶的人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缺乏相关驾驶经验和技术,若上道路行驶,遇到突发事件难以自控,不仅给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还会给其他人生命造成威胁。 
02
  凡是逾期未年检、涉嫌套牌、车主涉嫌无证驾驶、涉嫌假牌车辆,只要一上路行驶,将触发系统预警,平台自动发布查处指令。这类车辆、车主请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否则只要一上路,将面临严厉的查处。
03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在此,高速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无证驾驶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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