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三晋都市融媒体 > 都市要闻 > 时政要闻

山西省下个月开始执行新电价!

更新时间:2023-05-31     来源:太原日报

6月1日起,我省开始执行新电价。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

省发改委《关于山西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现行一般工商业用电和大工业用电归并为工商业用电(除执行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外的用电)。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继续执行,也可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

我省鼓励用户提高用电负荷率,合理降低用电成本。对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核定标准90%执行。

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电价政策。(何宝国)

返回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2555    投稿邮箱:sjdsblfl@163.com
本网站由三晋都市融媒体版权所有  晋ICP备19005799号-1
公安备案号 1404020200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