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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交警:高速公路上随意变道 危险的不仅仅是自己

更新时间:2022-08-05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

2022年7月28日15时30许,在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四大队辖区二广高速主线639km(大同方向)处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全然不顾后方驶来的车辆,鲁莽地从紧急停车带起步强行变至行车道内,致使后方一辆重型货车反应不及时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幸运的是两车内的司乘人员都规范地使用了安全带,并未有人受伤,重型货车驾驶室内的行车记录仪完整地记录了整个事故发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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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这起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事故处理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及调取后方重型货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后认为:本起事故中的晋D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武某某驾车从紧急停车带驶入高速主线行车道的过程中存在违规变更车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内容规定,对武某某“驾驶车辆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

2022年8月3日7时50分许,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七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警:沧榆高速五台山景区内广场处发生一起两车刮擦事故。民警到达现场询问得知,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行驶至内广场向人工通道转弯时,未减速观察右后方来车情况,贸然变道,致使后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民警做好现场取证后,及时撤离现场。民警通过12123快处平台下达事故认定书,认定该黑色轿车负本起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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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12时17分许接到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警:沧榆高速五台山景区内广场处发生一起两车刮擦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发生的事故。庆幸的是两起事故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高速交警提示

安全无小事

行车规范还是要靠自身

在高速公路行驶时

切不可随意变更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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