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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

更新时间:2024-10-21     来源:山西日报

  为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商务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管理。各地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配套规章、标准规定,规范开展资质认定现场验收评审工作。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务,生产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生产者责任。
  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提质升级。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开展精细化拆解、实施数字化转型,发挥线上交易平台联通产业链作用,扩大报废机动车回用件销售规模,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引导回收企业规范开展新能源汽车拆解业务,有效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求。
  《通知》强调,各地商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活动,于2024年10月至12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

七部门联合出台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将有力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引导具有资质的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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