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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骑行还玩手机,撞了车负全责

更新时间:2024-08-27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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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殊不知还可能构成违法。8月26日,山西交警提醒,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保护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监护人必须把好安全“第一关”,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时刻提醒未成年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岁少年出交通事故 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8月22日,山西临汾15岁的小薛骑驶二轮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到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滨河路与一中北街交叉路口时,因边使用手机边骑行,没有注意到前方的车辆,竟然径直撞向了同向行驶的三轮摩托车,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调查认定,小薛因未年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玩手机分心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一些初高中学生、大学生会将电动自行车作为日常交通工具,山西交警在此提示,使用上述“两轮”车辆的同学,应注意年龄“达标”或取得驾驶资格,驾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信号,不能逆行、超速,还需避开货车“盲区”和各类障碍物,严防“开门杀”事故,晚上出行更要谨慎驾驶,保障自身安全。
  年龄不符勿驾乘 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得载人,已满18周岁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年满18周岁,考取驾驶证后才可以驾驶摩托车。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家长要率先垂范并履行好监护责任,严格教育和看管好孩子,切勿让年龄不“达标”或未取得驾驶证的孩子驾车外出,叮嘱孩子不要违法驮带人员。
  无头盔不出行 驾乘人员都要戴
  佩戴安全头盔是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法定”保护措施,驾乘人员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给安全多一道防线,最大限度降低受伤害程度。
  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遵守信号不闯灯 规范骑车不逆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行至路口须严格按照交通信号指示,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禁止逆行,闯红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交通标志和标线,依规通行,确保安全。此外,在转弯时要提前示意,不要突然猛拐,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不要超速行驶。
  货车盲区要躲避 注意观察障碍物
  大货车在右转弯过程中,由于内轮差(前后轮转弯半径不同)而出现一处弯月形状的盲区,因此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要和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要与转弯的大货车同时进入路口。
  同时,驾驶车辆过程中要始终谨慎观察路况,遇道路施工、路边停车或路面出现的各类障碍物,要提前避让、绕行或及时停车,从路边停靠车辆旁通过时要防范“开门杀”事故。
  此外,夜间外出骑行需注意“被看见、才安全”的原则,尽量穿着颜色鲜艳或具有反光性能的衣服,保障车辆上的反光、发光设施正常使用,避免让自己在黑暗的夜色中“隐身”。(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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