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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拍短视频 云州区一男子被拘留

更新时间:2021-11-04     来源:大同晚报、大同市公安局

近日,一男子冒充警察在网络上炫耀,造成不良影响被云州区警方拘留。

10月27日,云州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称,一网民在某直播平台发布多条违法短视频。经调查,该网民的真实身份为刘某某,男,19岁,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为满足虚荣心,该网民将人民警察的标志佩戴到保安服装上和玩具手枪一起拍摄后发布到某直播平台上,给公安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之规定,分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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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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