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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一男子贩卖公民个人信息13000余条!非法获利56000余元!

更新时间:2021-09-15     来源:长治市公安局

你是否接到过有关贷款、保险、卖房、装修等相关内容的陌生电话?你是否感到疑惑、气愤,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如何被他人所知的?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重拳出击,成功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

案情回顾

今年3月中旬,犯罪嫌疑人刘某通过一个境外社交软件,以200元的价格,购买了200余条某宝上的个人购物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商品名称以及购买数量等内容,后以300元的价格卖出,非法获利100余元。

3月底,尝到甜头的刘某如法炮制,通过这个境外社交软件主动联系不法分子,得到1万余条个人购物信息后分别贩卖,共获利价值5万余元的虚拟货币,后提现3万余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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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刘某又将 3000 多条个人购物数据修改成虚构的姓名、地址、手机号,分包发给不法分子,非法获利26000 余元。

目前,刘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重要提醒: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既包括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也包括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253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同时,广大公民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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