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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创建“1+11”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更新时间:2024-08-23     来源:山西法制报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深化思想认识、健全工作体系、完善配套措施等方面,对创新构建“1+11”行政执法监督联合工作机制作出部署。
  《意见》明确,建立由大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协作推进的行政执法监督“1+11”工作体系。大同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主渠道作用,全面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指导。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11类监督的协作联动,加快形成行政执法层级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与专门监督相衔接的体系化监督新格局,合力推动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
  《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机制。相关成员单位要将协作关口前移,对于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突出问题,加强交流研讨,研究加强监督与配合的对策措施,推动重大问题和执法争议快调快处。同时要定期归集推送行政执法监督等案件线索,推动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宋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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