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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火的探店背后,法律红线“探”不得

更新时间:2024-07-16     来源:山西晚报

  近年来,以探店为职业的短视频博主兴起,在带火了一批“网红店”的同时,不少探店行为也被指“打擦边球”,引发了虚假探店、虚假“种草”、恶意差评、要求“霸王餐”等一系列问题。
  探店博主应该守住的法律红线有哪些?
  探店无处不在
  现如今,探店究竟有多火?“找吃的、找喝的、找玩的,我都要先在某书上搜一下,参考探店博主的评价之后,再做决定去还是不去。”关注本地探店博主是太原“90后”女孩小刘在社交平台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不管是街边店、星级餐厅、酒吧或是潮玩店,什么店都能探。”如今,“万物”皆可成为博主探店的对象。
  刷短视频平台,除了美食,本地各种户外展览、网红露营地等等也尽收眼底。“虽然难以分辨博主是否是收费推广,但一家家打卡下来,遇到‘照骗’的同时也会挖到宝藏。”“00”后女孩小侯笑谈,参考博主推荐,就像开“盲盒”,惊喜和惊吓并存。
  像小刘和小侯一样习惯先在社交平台搜索,之后被推荐再去消费的人越来越多。在某书搜索“探店”,与之相关的笔记超过千万篇,而仅在美食探店一类,就囊括了面包甜点、奶茶咖啡、特色餐厅、下午茶等等细分类别。除了常见的美食探店,还有室内游乐园探店、照相馆探店等等内容。在某书上搜“探店博主怎么做”,相关笔记有6万以上。网友们笑谈,人人都是探店博主,人人都在探店。
  探店火爆背后,除了消费者的追捧,也离不开社交平台的扶持。近年来,各大短视频平台纷纷出台规定,积极对探店博主进行流量扶持和带货分佣。随之,嗅到“商机”的素人网红开始纷纷创建探店账号,探店MCN的机构入场,更是为这些素人博主搭建起了一条完善的整合资源,对接商家的探店产业链。
  众说纷纭的探店
  小刘钟爱美食,尝试探店博主推荐的美食,是她的爱好之一。小刘关注了好几个本地的探店博主。刚开始,小刘对于博主的推荐十分信任,就餐体验都很不错。在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就餐经历之后,小刘开始谨慎了起来。
  “当时,我去的是一家烤肉馆,博主拍的照片十分诱人。不管环境还是菜品色泽都十分合我心意。去了店里后,我首先被就餐环境吓了一跳,和博主照片里的简直就不是一家餐厅,服务态度也十分不友好。烤肉烤得甚至有些发苦。”说起那次就餐体验,小刘至今记忆犹新。就餐后,小刘就将自己的就餐体验发布在了博主那条推广视频的评论里。引来了不少就餐者的共鸣,不少就餐者跟帖说,“确实踩雷了”“不建议大家来”。
  从那以后,小刘选餐厅最关注的不是博主的视频,而是视频里的评论。“我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很多探店博主在粉丝少的情况下,说的都是真话。因为粉丝少,根本没有店主出推广费。博主必须精中选精,才能吸引粉丝。一旦粉丝多了以后,商家就会找上门要求推广。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博主就开始言不由衷了。我能理解探店博主收取推广费的需求,但起码的底线还是要守的,不能太言过其实。”小刘的话,说出了很多消费者的心声。
  郭先生在(山西省添加)晋中市经营一家台球俱乐部。开业后,郭先生就在某外卖平台上做了一些特价链接。看到这些链接后,不少探店博主通过链接里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郭先生。郭先生看了一下这些博主的视频账户,粉丝数都在2万左右,每条推广收费3000元左右。博主们的承诺大概有两方面,可以拍摄推广视频和引流。郭先生在筛选后,选择了其中两个博主进行推广。“一个摄影师一个主持人,又是选角度又是选拍摄地方的,折腾了将近一天。成片和我手机拍摄得差不了多少,引流效果更是不如意,完全不是博主承诺的效果。”郭先生说。
  不管是探店视频言过其实,还是探店推广无法取得预期效果,探店的种种,还是让探店博主陷入信任危机。
  流量与利益的博弈
  尽管不少商家对探店存在拒绝之态,可商家对探店带来的流量还是期待的。“探店的爆火和商家的需求是分不开的,可以说是商家捧起了博主。”从业者小黄说,对于预算有限的新店,探店博主是一种性价比高的宣传方式。以某书为例,上万粉丝的探店博主费用不过千元,不少千粉博主合作只需提供免费菜品。换算下来,有时店铺只需要几千元就能刷屏社交平台。
  网络上,探店博主支撑起了一个又一个“人气爆棚、一月回本”的“创业神话”。看到这些红利后,不少店主甚至在店里设置专门的拍照区,吸引探店博主。主动找探店博主背后,是探店展现出的强大的流量魅力。于是,看到了流量和利益的商家开始纷纷付费和博主合作。
  然而,随着探店这门生意的商业化越来越重,博主与商家之间的关系也开始逐渐异化。一方面,饱和的博主得不到尊重,成了流水线产出好评的商家工具人。另一方面,商家也对博主营造出的“虚假繁荣”产生了病态的依赖。
  “探店”的法律红线不可触
  今年4月,(山西省添加)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探店”等营销短视频广告发布提示。要求,利用互联网媒介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属于广告活动,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及广告管理有关规定。
  确保广告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涉“三俗”(庸俗、低俗和媚俗),不得出现易造成不良饮食消费、食物浪费的内容。
  不得发布虚假的打折、降价等广告,商品描述要客观、准确,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或者与广告审查不一致的医疗(含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不得发布处方药、烟草(含电子烟)、0-12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制品及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含非学科)广告。不得在近视防控产品的广告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
  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不得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其他内容。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达人”、直播营销人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构成广告代言的,依法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明确“谁在带货”“带谁的货”,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各互联网平台及相关广告经营者应当依法依规发布互联网广告。
  同时,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要冷静、理性、科学,对各网络平台中流行的“达人探店”等营销类短视频要仔细甄别,避免被营销广告所诱导。一旦发现餐饮浪费、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郭卫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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