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从七方面开展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
更新时间:2024-09-25 来源:太原市卫健委
为降低丙肝流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力实现2030年消除病毒性肝炎公共卫生危害目标。日前,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太原市科学技术局等8部门联合制定了《太原市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明确七方面重点任务,强化政府、部门、社会、个人“四方责任”,有效发现和治愈患者,降低丙肝导致肝硬化和肝癌的发生,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丙肝防治和关心关爱丙肝患者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丙肝防治知识、治疗效果和医保政策等内容。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宣传教育相结合,结合每年“世界肝炎日”“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引导公众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提高自我防范、主动检测和积极规范治疗意识。
二是加强综合干预。加强对重点人群综合干预,医疗卫生机构、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艾滋病、性病和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将丙肝防治知识纳入日常宣传教育内容。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强化院内感染预防控制措施和职业暴露防护意识,切实落实预防医源性传播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疾控机构要重点加强对聚集性疫情、新报告急性丙肝病例和5岁以下儿童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分析感染原因并采取措施,有效遏制传播风险。
三是加大检测力度。实施医疗机构“应检尽检”策略,对特殊或侵入性医疗操作人群,肝脏生化检测不明原因异常者及丙肝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及时开展丙肝抗体检测。实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大众人群“愿检尽检”策略,鼓励将丙肝抗体检测纳入健康体检、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抗体阳性者“核酸检测全覆盖”策略,医疗卫生机构对检测发现的抗体阳性者要及时进行核酸检测,鼓励同级医疗卫生机构互认丙肝抗体和核酸检测结果。
四是加强规范治疗。加强转介和规范治疗,建立定点医疗服务模式,动员患者“应治尽治”,接受规范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治疗前评估,确定治疗方案,科学规范使用抗病毒治疗药物,提供医学随访等服务,加强用药指导和病情监测,从丙肝患者人群的特殊性和治疗后病情转归两方面做好丙肝抗病毒治疗工作,提高治疗覆盖率和治愈率。
五是落实医保政策。推动医保谈判药品政策落地,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加强协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政策,做好丙肝患者的医疗保障和生活救助,合力防范致贫返贫风险。
六是加强药品供给。医疗机构加强用药管理,确保药品合理、规范使用。推动建立药品“双通道”机制,推进医疗机构处方外配,支持患者持外配处方在相应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购药,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程序将更多符合遴选原则的丙肝抗病毒治疗药品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加强药品可持续供应。
七是加强信息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规范使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疫情报告质量,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的丙肝防治信息系统要求,做好丙肝防治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同时加强聚集性丙肝疫情监测和预警,积极稳妥做好现场调查、应急处置和宣传引导等工作。疾控机构要利用全民健康信息化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死因监测、艾滋病和丙肝哨点监测等数据,科学研判丙肝流行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到2030年,太原市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较2020年提高20%,新报告抗体阳性者的核酸检测率达95%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慢性丙肝患者的抗病毒治疗率达80%以上,专业人员接受丙肝相关内容培训比例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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