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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物业服务 山西省出台方案

更新时间:2024-05-28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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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省住建厅制定《关于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排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重点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进一步促进山西省物业服务行业提质增效。
  在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方面,重点整治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范工作、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等问题;在物业服务企业侵害业主利益方面,重点整治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等问题。
  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各市住建(房管)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广泛宣传,公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整治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开展重点核查,并协调指导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协同开展整治工作。针对核实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到期后仍整改不到位的,重新核定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有权机关依法依规查处。对拒不整改、不履约且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企业,所在地住建部门要协同街办(乡镇)引导业主、业主大会依法予以解聘,做好退出和移交工作;对经业主共同决定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但其拒不退出、不依法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须的相关资料的,住建部门要协同街道(乡镇)指导业主或业委会(物管会)通过诉讼途径寻求解决,并同步推送至“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柴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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