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州区部署小学入学暨“小升初”工作
更新时间:2019-07-31 来源:三晋都市融媒体
7 月24 日,潞州区在八一路小学召开2019 年小学入学及小升初工作会议。会议对《2019 年潞州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和《2019 年潞州区小学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办法明确规定,潞州区各中小学要按照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的入学原则,以确保辖区内年满6 周岁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名登记和按时入学,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学生按时升入初中学校,依法接受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同时,会议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情况以及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
据悉,今年小学入学工作报名将于8 月1 日至5 日进行。潞州区常住户籍、年满6 周岁(2013 年8 月31 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可到片区学校进行入学登记。潞州区常住户籍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四证”,即:《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 所有) 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19 年3 月31 日。非潞州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报名时须向学校提供“两证”,即:《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签发截止时间为2019 年3 月31 日。
今年,小升初的相关工作将以小学学校为主体,按照划定初中对口直接升学。有资格参与潞州区小学升入初中分配的学生,必须是“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有正式学籍编号的潞州区辖区内小学在校六年级毕业学生。潞州区户籍学生,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小学毕业证书和学籍登记表(加盖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学籍管理部门印章)、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欲申请到潞州区初中学校就读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凡持有潞州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家长,应向学校提供《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及小学毕业证书和学籍登记表(加盖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学籍管理部门印章)、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7 月30 日、31 日到潞州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审核、登记。潞州区教育局将在分配期间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会议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依法接受义务教育。